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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儒法兼政

本文发表于2022-01-02 20:46:30 最后修改于2022-01-02 20:46:300人浏览
  三国历史一直都是大家晶晶乐道的话题,今天三国历史频道就给大家来说说三国,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讨论

  

曹操的儒法兼政

  曹操政治思想研究

  假如有人问:“曹操的思想属于哪一家?”一般人大多会回答法家。这也难怪,曹操崇尚严刑峻法,因此许多人认为曹操是法家,曹操的思想应该是以法家思想为主也不足怪,笔者在没有深入了解过魏武帝的事迹之前,对这种看法也是报以赞同的。然而随着阅读量的增加,对曹操事迹了解的深入,渐渐产生了与上述不同的看法,曹操的思想是儒兼法,至于哪一种是其根基思想,笔者试做探讨。

  早期的曹操“任侠放荡”,喜欢当一名“游侠”,同时代的袁绍、张邈等许多人也如此。这个时期应该说法家思想对曹操影响并不深,因为韩非子对游侠一类人是排斥的,包括在他“重本抑末”的思想里[①]。随着他“举孝廉为郎”,开始进

  头破血流。不撞南墙不回头。

入官场后,法家思想在他的行动中初见端倪,如棒杀蹇硕之叔,整治贪官污吏。后来有一段时间,曹操“托疾病,辄告归乡里”,其原因便是因为“权臣专朝,贵戚横恣”,[②]孔子说过“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③],可见曹操也深受儒家思想影响。陈寿评价曹操时提到“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揽”、“该”二字,张作耀先生在《曹操传》中解释为“收揽”、“包容”之意,并说明了曹操思想中占主体地位的是儒家思想,是很有道理的。[④]

  初平三年,曹操领兖州牧,开始有了自己的势力地盘,从这个时候起直至他逝世这一段时间所实施的各类行政治国方针政策等集中体现他的政治思想

  子浑身都是胆也!

,是探讨的重点。

  军政制的建立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奉迎天子,迁都于许,“宗庙社稷制度始立”[⑤]。张作耀先生认为“以军谋政,以政制军”是曹操的重要思想之一,[⑥]曹操逢迎天子之后,成功的建立了一套军政制,架空了东汉政府,建立了一套属于他行政制度,是曹操事业成功的重要原因。

  东汉官制采用三公制:太尉、司徒、司空。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课”;司徒,“掌人民事”;司空,“掌水土事”,[⑦]三公司职分立明确,军事由太尉管理,民事由司徒管理,经济由司空管理,位在三公之上的太傅无实权。直至和帝时,大将军窦宪权震朝廷,大将军之位有原来的“属依太尉”,变成“位次太傅下,三公上”,实权也超过了三公,[⑧] 而大将军实权高于三公的原因就是掌握了军队。

  曹操的军政制其实是对大将军掌权的继承发展。曹操从一个弱小势力起步,经过数十年的征战与经营,非常明白要在这样的动乱社会中建立政权,就必须掌握一支强有力的武装部队,靠军队争权。因此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说到:“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⑨]无论如何,不能交出兵权。曹操紧握兵权,为的就是加强中央集权,这里面的“中央”是代表他而不是当时的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罢三公,复置丞相、御史大夫,自己当丞相,并以光禄勋郗虑为御史大夫,这时的御史大夫基本上没有什么实权了,况且摆在这个位置上的郗虑对曹操惟命是从,郗虑这个人《三国志》无传,但杀孔融、伏皇后都有他的出场。[⑩]曹操就这样完全把军政大权其中于一身,比之外戚、宦官专权,曹操的成功之处在于军政的完全集中,并且培养心腹安插要位。但即使这样也免不了出现夺权事件。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权者,君之所独制也”。[11]曹操以军谋政,拼命加强中央集权,不仅是那个时代背景的结果,也是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结果。

  以礼教化兼严刑峻法

  建安八年五月,曹操颁布的《修学令》,表明了他要实施以礼教化民众的决心,其文如下:

  丧乱已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12]

  袁涣初归曹操,便对曹操说:“夫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鼓之以道德,征之以仁义,兼抚其民而除其害。”[13]提倡以道德仁义教化民众,曹操深纳其言。袁涣归曹操是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吕布覆灭之后的事,可见曹操最迟在这个时候就有实施以礼教民的想法,大概由于战事频繁所以没有出台具体政令。魏国建国初,曹操升袁涣“为郎中令,行御史大夫事”,袁涣有上言曹操:“今天下大难已除,文武并用,长久之道也。以为可大收篇籍,明先圣之教,以易民视听,使海内斐然向风,则远人不服可以文德来之。”曹操“善其言”。[14]其治下,刘馥于扬州“聚诸生,立学校”[15];杜畿在河东“亲自执经教授”[16];杨俊治南阳“宣德教,立学校”[17]。因此可见,曹操并非在说空话,而是有实际行动的。

  以礼教民,以德化民是儒家一贯的主张。观先秦几位大儒,孔子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18];孟子有言“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19];荀子亦云“劝教化,趋孝弟”[20]。至汉代董仲舒也认为“教,政之本也”[21],主张君主应该“立辟廱庠序,修孝悌敬让,明以教化,感以礼乐”[22]。由此观之,以礼教民的政策体现了曹操儒家思想的一面。

  在实施以礼教民政策的同时,曹操同样不忘推行他崇尚的严刑峻法。首先突出的一件事就是“制新科下州郡”,何夔上言曹操:

  自丧乱已来,民人失所,今虽小安,然服教日浅。所下新科,皆以明罚敕法,齐一大化也。所领六县。疆域初定,加以饥馑,若一切齐以科禁,恐或有不从教者。有不从教者不得不诛,则非观民设教随时之意也。先王辨九服之赋以殊远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乱,愚以为此郡宜依远域新邦之典,其民间小事,使长吏临时随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顺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业,然后齐之以法,则无所不至矣。[23]

  曹操听从了何夔的建议,将新科推广至治下各县。不仅如此,曹操还将教刑结合,曹操曾对高柔下令说过:“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表明了曹操实施教刑结合的思想。王修治魏郡时,“明赏罚”[24];苏则在金城设禁令,“有干犯者辄戮,其从教者必赏”[25];等等。足以说明曹操崇尚的法治也在其治下各县得到实施。

  此外,曹操甚至“议复肉刑”,并且得到陈群、钟繇的赞同,但由于王朗等众多参与议会者反对,加上军事繁多,暂且罢议。[26]

  教刑结合的思想来源于董仲舒“德主刑辅”的思想[27],只不过在社会动荡的背景下,曹操必须采取“德刑并重”方能更好的治理其辖下郡县。

  治军方面曹操则采取的其实也是德法相结合的手段,从他颁布的两个令就可以看出,一个是《败军令》,其文如下:

  司法“将军死绥”,故赵括之母,乞不坐括。是古之将者,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也。自命将征行,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28]

  另外一个是《存恤从军吏士家室令》,其文如下:

  自顷以来,军数征行,或遇疲气,吏士死亡不归,家室怨旷,百姓流离,而仁者岂乐之哉?不得已也!其令死者家无基业不能自存者,县官勿绝廪,长吏存恤抚循,以称吾意。[29]

  这两个令正好反映曹操治军即严且仁,其中心思想与上述行政治国的思想一样,主张“德刑并重”。

  儒家思想主张“德主刑辅”(董仲舒思想),而法家思想则主张“刑主德辅”,曹操则取了平衡点。

  土地政策的反映

  曹操在建安元年开始实施屯田制,枣祗、任峻、国渊等皆是有名屯田官。不仅如此,曹操还不断完善屯田制度,袁涣建议曹操招募屯田民众应“不欲者勿强”[30],曹操听从;国渊管理屯田事宜时,“屡陈损益”,“明功课之法”[31]。最终拥有了强大的经济后盾。

  曹操颁布过《置屯田令》,其文如下:

  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32]

  从这一令可以看出,曹操采取屯田制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强兵足食”,也就是法家主张的农战战略,《商君书·农战篇》写有关于农战的战略,而曹操“揽申、商之法术”,此外儒家只主张宽农与抑制土地兼并,没有农战的思想主张,因此,曹操实施屯田制运用的正是地道的法家思想。

  曹操的另一土地政策是抑制土地兼并,其中最有名的政令莫过于建安九年(公元204年)颁布的《抑兼并令》,其文如下: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于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丝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33]

  先秦的儒学大家孔子说过:“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34]然而,孔子却没有明确的抑制土地兼并的主张。之后的孟子,荀子也没有明确的抑制土地兼并的主张。商鞅、韩非子等法家流传与后世的相关著作,皆主张重农抑商,但对于抑制土地兼并的思想的叙述则很少。

  直到西汉孝景帝时期,开始出现“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35],土地兼并问题日益严重。武帝时期,董仲舒上言请求“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36]。儒家有比较明确的抑制土地兼并的思想主张,大约始于此。以此观之,曹操抑制土地兼并的思想直接来源于董仲舒的思想,而董仲舒的儒学是包含了一些道家、法家思想在内的新儒学,毕竟要抑制土地兼并光靠德治是不行的,更需要有法治做后台,这也就是所谓的“阳儒阴法”,也因此曹操抑制土地兼并的指导思想是儒家思想,行政手段则体现法家思想。

  “唯才是举”的用人观

  曹操有两个令文,具体体现了他的用人思想。

  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春颁布《求贤令》,其文如下: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又得无有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37]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八月,颁布《举贤勿拘品行令》,其文如下: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38]

  儒家主张任用贤才,荀子认为任官必须“谲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39],董仲舒则反对世卿任亲,提倡选举任贤,[40]然而儒家对道德修养非常看中,因此他们主张“任贤”是“先贤后才”。而曹操用人政策,易中天教授较为完整的归纳出了五点,[41]具体特点就是“德才皆重,以才为先”。即注重所用之人的才能,即便其品行稍差,也可以接受,最重要是有才。譬如魏种,他曾经背叛过曹操,曹操也发誓抓到严惩他,结果等到真正抓住他的时候,却只是说了句“唯其才也”便饶恕了他,对他依旧给予重用;[42]譬如郭嘉,郭嘉平时“不治行检”,陈群非常看不惯郭嘉这种不注意品行的习惯,于是“数廷诉嘉”,而郭嘉依旧“走自己的路,让陈群去说吧”,曹操也没有因此责怪过他们中任何一人。[43]这样看来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思想似乎不是儒家思想,其实不然。曹操“唯才是举”的用人观的根本的指导思想还是儒家的“任贤”的用人思想,只不过为适应当时社会,他必须做出调整,这种调整就是降低了对“德”的要求,因为观曹操一生的用人事迹,他并非完全放弃对人才的“德”的要求。

  曹操用人也有体现其法家思想的一面,韩非子说过:“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44]而曹操“拔于禁、乐进于行陈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45]这种“破格用人”的思想,是法家提倡的。

  以俭率下的作风

  曹操生活节俭,不好华丽,历来为史家称颂。而提倡俭朴,反对奢侈是儒家历来的主张。

  孔子说过,“礼,与其奢,宁俭”[46]、“奢则不孙,俭则固”[47];子贡说过,“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48]。曹操对自身节俭要求是很严的,史载其“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攻城拔邑,得美丽之物,则悉以赐有功,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四方献御,与髃下共之。常以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故预自制终亡衣服,四箧而已”[49]。曹操不仅对自己如此,对其家人要求也同样严格。卞皇后日常生活“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50];曹植的妻子一次穿了一件非常华丽的衣服,被曹操瞧见,回去之后就被曹操赐死,[51]曹操的惩罚手段不得不承认太过残忍了,但从侧面却可以看出他戒奢以俭的决心。卫觊在后来上疏言魏明帝时说到:“武皇帝之时,后宫食不过一肉,衣不用绵绣,茵蓐不缘饰,器物无丹漆。”[52]可见曹操节俭的作风为其臣下所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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