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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曹丕《典论·论文》中“文气说”的审美体征

本文发表于2022-03-12 00:02:53 最后修改于2022-03-12 00:02:53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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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丕典论·论文》是魏晋时期文艺理论的发轫之作,也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文章学专论的开山鼻祖。曹丕“文气说”是文学创作“才性论”批评的核心命题。自曹丕首揭“文气说”伊始,中国文学界无论是评诗论文或是探讨创作和鉴赏的一般规律皆是从“文气”,着眼。而由“文气”衍生的概念,诸如气味、气韵、气质、气象、气势、气骨等几乎涵盖了整个古代文艺理论体系。可以说,古代文论纷繁复杂的理论范畴实质上就是由“文气”说承传展拓,从而形成了独居匠心的文艺学批评的价值风范和审美情韵。

试论曹丕《典论·论文》中“文气说”的审美体征

  一、曹丕“文气说”的文化渊源

  华夏先秦时期诸家就曾以“气”来诠释宇宙万物的生成规律。《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即言“一”指天地未分化前的混沌状态,此混沌状态生成阴阳二气,二气感应和合,生成冲气而成三气,三气生成万物,所以万物都是负阴而抱阳。此乃老子“一元、二气、三物”的宇宙生成论的生命模式。庄子云:“杂乎芒笏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管子云:“凡物之精,化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名‘气’。” 《荀子》日:“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矽。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皆言“气”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庄子·知北游》曰:“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管子·心术下》日:“气者,身之充也”。王充评日:“人禀元气于天,各受寿天之命,以立长短之形。俱禀元气,或独为人,或为禽兽。并为人,或贵或贱,或贫或富,富或累金,贫或乞食,贵至封侯,贱至奴仆,非天禀施有左右也,人物受性有厚薄也。” 此皆坦言人的生死寿夭、祸福凶吉和富贵贫贱均是由气之聚散而界定。同时,王充不仅以“气”来解释人的生命精神和社会现象,还模糊的借“气”来阐明人的才性差异并强调人的才性的先天性。同时也可以看出王充的“元气”理论多少具有机械和宿命的审美色彩。

  李岚在《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发轫与道家哲学:曹丕“文气说”探源之一》中明确指出:曹丕的“文气说”是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发轫,但是对“文气说”的理论渊源过去多从先秦两汉特别是王充一派的气论溯源,未从道家哲学中寻溯,这是不够全面的。并进而主张道家哲学是中国哲学重视主体问题之发端,它对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均产生过深刻影响。由此,曹丕“气”论的思想旨归亦崇尚将气与人的个体性因素相关联,反映出曹丕精神世界中另一格局的生命色彩,即受道家文化耳濡目染的敏感细腻而柔弱温馨的文人情怀。其审美情趣除却道家思想的自然无为之外,更明显的张扬着道教文化的哲学思辨印记。可以说,曹丕称帝即以“取汉立魏”起家,故而深知以宗教名义突显的虚妄妖异之说的鼓动力量,因此曹操与曹丕皆对道教采取坚决的压制与怀柔并举的谋略。为此,曹丕在施行现实的王道之术时难免就会以清醒冷峻的态度限制、压抑道教,而在感悟生命、体察万物、抒发情怀时却又自觉或不自觉地吸纳融会道家文化的思想情愫,从而养成了精神世界中反差颇大的双重生命色彩。可以说,道家文化亲和自然、关注生命、追求神仙的思想皆成为曹氏父子论文、写诗、言赋的基本立场,而曹丕深刻观照后世的“文气说”、“文章不朽说”即是以此思想为审美底蕴的文学观念。

  宗白华指出:“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诠释建安文人秉承“文气”说的精髓而以自由超脱、无拘无束、旷达逍遥的文笔来浇筑心中的圣神块垒并将对超越生命的渴望驰骋于文学的广袤沃土或将对功名的执着寄寓于文学话语的诗意天空。观乎东汉末年,外戚、宦官交替专权,后董卓废帝、群雄并起、东汉灭亡。现实政治生活中君臣之义早已紊乱不堪,正统思想似乎惶惶然而无栖身之地,儒学自然也无可挽回的衰微消退。观乎东汉后期,统治阶级选拔人才、授予官职皆注重孝廉、乡里评议,而地方官吏察举、品评人物的“清议”之风尤为盛行。《后汉书·党锢列传序载日:“逮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撸κ亢嵋椤K炷思ぱ锩ハ嗵夥鳎泛斯洌昧恐凑,嫜直之风,于斯行矣”。曹丕《典论》评日:“桓、灵之际,阉寺专命于上,布衣横泌于下,干禄者殚货以奉贵,要名者倾身以事势,位成乎私门,名定乎横巷,由是户异议,人殊论,论无常检,事无定价,长爱恶,兴朋党。”由此,“匹夫抗愤”,“处士横议”,“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就非常生动地反映出士人与政权的诸种间隔距离,它必然导致士人与政权的异心疏离。曹操掌政之后,鄙弃儒学而提倡名法,在选拔人才上不再以儒家仁义道德为标准,主张“唯才是举”,强调实际才能。概因汉末豪门世族崇尚“清议”,文风虚伪浮夸,内容大都是千篇一律的儒家教义。当时的才性之争,即研究人的才能与禀性关系的理论是直接为当世政治需求服务。可以说,曹丕提倡“清峻、通脱”的文风就是针对时俗弊病而来。概而言之,“清峻”即简约严明、讲究实际;“通脱”则是想言就说、不受羁绊。由此可见,曹丕《典论·论文》的中心在于论述作家才性与文体特征之间的关系,其时的文学思想变化集中反映在曹氏父子身上也正是和汉魏之际政治学术思想的变迁直接贯通默合。

  曹丕《典论·论文》提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启迪世人当从创作主体的角度去审度文学作品而寻觅文学创作的动机的源起且最早将“气”引用到文章品评并打破了从先秦到两汉统治了数百年的“文以载道”的文化羁绊。坦言“文气”是由作家不同的个性所形成,它是指作家在禀性、气度、感情等方面的特点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由此观之,曹丕第一次以东汉流行的“元气”说来诠释文学的本质,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审美命题。主张“气”是艺术家天赋的气质、个性、才能,强调艺术家自然的禀赋同艺术家的创造力

  是不可分割,而艺术创造上的巧拙出于创造者的自然本性。概因魏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变化纷争的时期,是继先秦之后第二次社会意识形态的审美变异。汉帝国的灭亡和持续的大动乱,使其竭力宣扬的儒家思想同残酷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而动摇了世人对儒学的传统信仰。为此,魏晋南北朝思想对汉儒提倡的个体要绝对服从于群体、社会的思想原则提出了异议并加以批判,而把个体存在的价值推上了重要的生命位置,从而带来了“人的觉醒”和“文的觉醒”。可以说,曹丕的《典论·论文》中所提出的“文以气为主”的命题第一次明确强调了主体的个性、气质、才能于文艺创作的不可分割性,并把文艺创作和个体生命相关联,并把两汉以来被禁锢的人的创作个性加以解放且上升到理性来认识,从而使文坛出现的追求创作个性的倾向上升为文人的自觉意识。为此,汉末建安时期出现了以曹操、曹丕、曹植为首领的“建安文学”。然则建安文学却体现出一种和前代文学大相径庭的新倾向、新思潮、新情趣,并对魏晋及其后世美学的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典论·论文》提出了一个极富创意的“气”的文学批评范畴,曹丕把它视为作家个性风格和文学风格形成的决定性因素,特别强调天赋的才性气质对文学创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的着名论断。曹丕所谓“气”是指作家在禀性、气度、感情等诸多方面的特点整合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生命表征。为此,曹丕以“气”品评作家及其作品的风格特点可谓在文学风格理论上是一大着名创举。然则曹丕所提倡的“气”与孟子所言之“气”具有截然不同的审美特质。孟子之“气”是指道德品质修养达到崇高境界时的一种精神状态且凭借长期学习“礼义”而具有的“配义与道”的“浩然之气”;而曹丕之“气”则是先天赋予的毫无伦理道德色彩的自然禀性,是属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气韵”。因此,“文以气为主”即要求文章必须有鲜明的创作个性。据此观之,曹丕“文以气为主”可谓是推崇风格和人格的紧密相连,风格是文学作品中诸如物与我、内容与形式、个性精神、时代风习等的综合表现。而人格却是形成、影响文学创作风格的主导因素。刘勰云:“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南宋范开评日:“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元代杨维桢日:“评诗之品无异人品也。人有面目骨体,有性情神气;诗之丑好高下亦然”。明代李贽说:“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故性情清澈者音调自然宣畅,性格舒徐者音调自然舒缓,旷达者自然浩荡,雄迈者自然壮烈,沉郁者自然悲酸,古怪者自然奇绝。有是格,便有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清代刘熙载云:“诗品出于人品”。薛雪《一瓢诗话》评说:“有胸襟然后载其性情智慧。具得胸襟,人品必高,人品既高,其一謦一咳,一挥一洒,必有过人处。”

  《典论·论文》开篇即云:“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究其根源,曹丕叹日:“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认为作家相轻并非批评者言不由衷、爱慕虚荣。究其内在渊源是自身禀气的不同造成了个性气质的差异且确认自己是最完善的谏议。刘邵《人物志·体别》则认为:“夫学所以成材也,疏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表明学习知识虽然可以让人成长,但是不会改变诸多偏材人的自我本性,人成材后就会把与自己禀赋不合的知识抛弃涤除。故偏材之人无法客观地学习知识和评价他人。只会按照自己偏材之性的逻辑走向审美极端。可以说,文艺创作中不同气质之人必有不同面目之文,因而形成作家不同的个人风格。或日抒情者激愤泄怨、孤高者愤世嫉俗、哀怨者自艾自怜、自娱者闲适自得,此皆是“文以气为主”的生命体征。

 

 二、曹丕“文气说”的生命旨归

  曹丕《典论·论文中提出的“气”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和美学思想史上可谓是一个情趣颇深的生命范畴,从其作为对自然现象普通的描述、世界本原的哲学阐释以及文学、音乐、绘画、园林、山水的审美范畴观之,可言包蕴广袤、能指精深、意味隽永,并彰显着“即体即用,体用合一”的生命表征。譬如说,甲骨文中早已有“气’,字,殷周时“气”的范畴就已提出。《国语·用语》载日:“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必乱之。阴伏而不能出,阳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标志着“气”业已由普通经验性的“云气说”向理性方向努力的审美趋向。春秋时以“气”来阐释五昧、五色

  庶如萤火之光,亮乃皓月之明也。

、五声的自然现象和人体疾病以及人的喜怒哀乐的情感,认为从自然现象到人体和情感都是气的生发运动的结果。老子《道德经·十四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日道”。主张气源于道,道是万物本源,而气则是道衍生万物的中间环节。《管子·内业篇》云:“凡人之生,天出其精”。认为人是精气的产物且以“精气”来解释包括人精神活动在内的万物的生成。《孟子》云:“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强调将气视为人的修养所达到的某种精神境界,强调气的精神特性。《荀子·修身》云:“治气养心之术,血气刚强则柔以调和,知虑渐深则一之以易良,通胆犯戾则辅之以道顺”。注重将气与人的个性气质加以联系且为以后形成的以“气”探讨人的气质个性的文艺批评风气提供了理论基调。

  曹丕“文气说”是《典论·论文》的生命核心,从《典论·论文》全篇来看,曹丕“文气”之所指并末加以具体的说明。学术界大致认为曹丕是将“气”的哲学概念引入到文学领域,并以“气”来解释作家个性以及独特的审美创造力。然实则是曹丕所提倡的“文以气为主”是强调作品应当体现作家特殊的个性,它是反映了汉魏之交文学创作和文学思想发展的实际,也正是对这一时期创作特征和新文学思潮的理论概括,表现了和“经学时代”完全不同的文学批评的审美标准。然则“文气说”的提出却是与汉末魏初“人的自觉”解放思潮相适应,也是以气论人的人物“品藻”时代思潮倾向在美学领域的体现。盖因当时流行的人物品藻理论尽管纷繁多样,但却大都体认着一种新的趋势,那就是人物品评“不再停留在东汉时代的道德、操守、儒学、气节的品评,于是注重人的才情、气质、格调、新貌、性分、能力便成了重点所在。” 宗白华认为:“中国美学竟是出发于‘人物品藻’之美学。美的概念、范畴、形容词,发源于人格美的评赏。”周勋初评价:“《典论·论文中对建安七子所作的具体评述,只是品评人物才性的理论在文学领域中具体运用。”李泽厚指出:“《人物志的意义决不仅仅在于人物品藻,这部着作较早地,同时又鲜明地反映了从汉到魏思想的新变化,对了解魏晋哲学和官学思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徐复观指出:

  因为两汉盛行的阴阳五行说,及宋儒的理气论的影响,许多人一提到气呈便联想到从宇宙到人生的形而上学的一套观畴。其实,切就人身而言气。指的只是一个人的生理地综合作用,或可称之为生理地生命力。” 评介曹丕以气论文而推崇个性化的创作主体对文学作品的决定功用正是当时文学发展变化的最基本的规律在文学理论上的艺术概括。可以说,曹丕《典论·论文首先提出的重要问题是作家的才能与文体的性质特点的亲和协同。他以“建安七子”为代表指出了作家的才能各有所偏,而通才是极少的。从文章的方面来看,不同文体有不同的创作特点。因此,对一个作家来说,往往只能擅长某一种文体的写作,很难做到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即所谓“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叹云:“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之匹也。如粲之彻征》、登楼》、《槐赋》、《征思》,干之《玄猿》、《漏卮》、《圆扇》、《桔赋》,虽张、蔡不过也。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琳璃之章表书记,今之隽也。应埸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故而对文人来说,不应“暗于自见”,不要“各以所长,相轻所短

  盖闻明主图危以制变,忠臣虑难以立权 ----罗贯中

”,而“文人相轻”实是“不自见之患也”。强调一个作家惟有当其才能特点和文学体裁特色相统一时才能发挥其所长且真正有所造诣。

  曹丕的文学思想在承载了漫长的历史洗礼后可谓是依旧光辉灿烂且对当今文学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意义非凡。即自曹丕首揭“文气说”以来,无论是评诗论文或探讨创作和鉴赏的一般规律历代文人大多皆从“文气上着眼。而由“文气”衍生的概念,诸如气韵、气质、气象、气势、气骨等几乎涵盖了古代文艺理论体系的生命层面。故此,绚丽隽永的古代文论的义理、范畴和观念实质上是由“文气”说一脉关联而形成了迥异于西方传统文艺理论的审美范式。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指出:“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概因中国文学演绎史上所谓“自觉”主要包括“文学创作的自觉”和“文学批评的自觉”两个审美范畴,而中国文学批评自觉意识确立于曹魏时代,它以曹丕表述其文论思想的经典之作《典论·论文》为具体生命标志。所谓“文学批评自觉意识”是指批评主体将批评对象如文本内容、文体特征、艺术风格等作为业已独立的文学学科的相关理论问题而有意识地进行较为连贯、较为系统的思考与探讨并甄别优劣,从而做出富有启迪意义的评判与结论的哲学思辨体系。比如说,先秦时期即有所谓“三不朽”之言说。《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穆叔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衰,此之谓不朽而曹丕以“文章”取代“立言”,并把文章的不朽提高到与立德、立功并驾齐驱的地位,从而标识着全新的理论视野和审美情趣。可以说,曹丕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次冲破了阻碍文学独立、压抑文学价值的传统观念,明确地把包括文学在内的“文章”提高到“经国之大业”的地位且把文人的着述誉为“千载之功”,崇尚把文章价值的“不朽”与个体生命价值的短暂进行比较分析,并把文学的崇高地位和价值建立在新的文艺理论基础之上,从而为文学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定牢固的理论根基。

  曹丕所谓“气之清浊有体”就是指作家创作主体的气质个性是由“阴阳(清、浊)”二气互动所决定。“阴、阳”二气在人的方面决定了作家阴柔和刚健两种基本性格类型,由于阴阳二气(元气)禀赋于天,所以“不可力强而致”。可见,曹丕的“气”则完全是禀赋于天,是了无伦理道德色彩的创作主体之个性气质。可以说,“文气”主张“才性一体”,强调作家的创作个性的同时也关注着作家的创作才华。曹丕认为一个作家有什么样的创作个性就必然具备与之相应的创作才华,也就会擅长一种特定的文体。故日:“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又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材能备其体”。即言作家大都是偏材,所以只能擅长一种文体,只有“通材”才能备善各种文体。可以说,“气”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是个复杂繁冗的概念。而在文论领域的“气”之内涵的主要寓意可涵括为:一是气质性格之“气”,指作家的自然察赋和个性气质,属于心理学的范畴;二是思想精神之“气”,即孟子所言之“浩然正气”。二者皆与文学创作契合融通。曹丕认为“文以气为主”,然“气”有清浊之分,即有阳刚和阴柔的差异而不能兼擅相融。即言作家的个性和气质形成作品独特风格。而风格来源于个性,作家个性与作品风格是有其内在的统一调谐。作品体现着作家的个性,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恰恰来自于自身的独特气质,从而开启了后世文学风格论之历史先河。因此,曹丕力改汉代诗教“咏吟情性,以风其上”的文学习气而标举“文以气为主”并引领着“建安风骨”文学演绎轨迹。为此,“文以气为主”的审美命题开辟了从作家精神世界角度把握作品基本特色的思路且初步接触了作家与风格的关系并确立了我国古代风格论以创作主体为中心的生命基调。加之其将作家个人的才性置于关注中心且希冀从分析作家个性气质入手加以揭示其创作风格的特征而在文学批评演进中烙下了崭新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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