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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白马篇》对魏晋南北朝游侠及游侠诗的导向作用

本文发表于2022-02-23 14:52:11 最后修改于2022-02-23 14:52:1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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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侠自古有之,但各家各派对他们的看法却很不一致。主张集权的《韩非子》称其为“五蠹”之一,而《史记》立场与之相反,专设《游侠列传》,对他们予以称扬。二者的差异主要着眼于权力的高度集中与权力的适度分散、皇权与正义是否统一、奴化与多样化上。《韩非子》主张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皇帝就是判定是非的标准,天下人思想都是皇帝意志的延伸,这种绝对军事化的管理在战乱年代有其特殊意义;《史记》则认为权力应当适度分散,君臣各守其道则可,而且认为皇帝是人而不是神,有其优点和缺点,他的言行不能作为普适性的是非判断标准,同时炊耘ㄈ绯蒲铩敖嗖蝗琛钡氖看蠓蛉烁瘢S蜗雷魑桓鎏厥獾纳缁崛禾澹渖庇杉旱淖鞣缯叛锪烁鲂裕砹⒘擞牖嗜ū忱氲氖欠潜曜迹址噶嘶实鄣纳谰龆ㄈǎ缘玫搅恕逗亲印泛汀妒芳恰返牧街纸厝幌喾吹钠兰邸2还饬街至α坎⒎嵌缘鹊模嗜ǖ牧α吭对洞笥谟蜗溃胰找娴玫郊忧俊S钟捎诤何涞鄱雷鹑迨醯恼策,使皇权在思想领域里确立了统治权威,从而使游侠的生存空间日益狭小,最终面临要么被消灭,要么被同化的两难选择。从历史发展结果来看,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游侠对皇权有所反抗,但最终还是被皇权所同化。

曹植《白马篇》对魏晋南北朝游侠及游侠诗的导向作用

  在游侠被同化的历史进程中,作为诗歌题材出现,时间较早且又有重大影响者,当属曹植的《白篇》(《80御览》作《游侠篇》)。

  一、曹植创作《白马篇》的年代

  早期的文学史并没有对《白马篇》的创作年代作出判定。钱基博先生的《中国文学史》认为该篇属于“环譬托讽”,未及年代。郑振铎先生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刘大杰先生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亦未涉及该诗创作时间。早期的注本如黄节的《曹子建诗注》亦未就其创作时间做出判断。更早的注本如丁晏的《曹集铨评》所附编年亦无此诗的明确创作年代。

  几乎所有现行的文学史都认为,《白马篇》是曹植前期的代表作。中国社科院文研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认为《白马篇》是曹植前期吐露自己志趣与抱负的作品,章培恒、骆玉明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也赞同这一观点;袁行霈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与此看法相近,认为《白马篇》属于曹植前期的诗歌,歌唱他的理想与抱负;徐公持先生编写的《魏晋文学史》则认为《白马篇》在曹植前期作品中占有特殊位置。在有关曹植研究的专着和评选中,学者们也大都持这一观点。孙明君先生认为“(曹)子建早期的言志诗可以《白马篇》为代表”;费振刚先生认为《白马篇》是曹丕称帝以前“表现一种雄心壮志,情调乐观旷达,慷慨不群”诗风的杰出代表;陈庆元先生认为“这首诗为曹植前期的作品”;崔积宝先生亦认为“《白马篇》是曹植前期重要的代表作品”。

  但是,在所有的年谱中,《白马篇》都付之阙如。被学者们广泛引用的陆侃如先生的《中古文学系年》和张可礼先生的《三曹年谱》,均未对《白马篇》进行编年;台湾学者邓永康先生编撰的《魏曹子建先生植年谱》也无《白马篇》的创作时间;王巍先生在《建安文学概论》中认为《白马篇》是曹植前期的代表作,但在其《三曹评传》及其所附年表中,亦未对此篇创作年代作明确说明。

  《白马篇》创作于曹植早期的看法大约形成于五、六十年代,尽管意见非常统一,但均没有提供证明这个观点的有力理由。因此,大致可以这样认为,研究者基本上是从诗歌所表达的昂扬奋发精神出发,认为是曹植青年时代所作。

  对这种看法持否定意见的只有赵幼文先生一人,他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提供了证据。他认为:“曹叡时代,鲜卑强盛。部帅轲比仑(按:中华书局点校本《三国志》为“轲比能”)与蜀汉联结,给曹魏西北边防以强大压力。而匈奴部族散居在长城之内,也予魏国安全以威胁,从郭钦、江统的言论得到证实。曹植鉴于当前客观形势于国家安危具有不利,因而叙述幽并游侠少年忠勇卫国、捐

  岘相连紫翠堆,士元有宅傍山隈。儿童惯识呼鸠曲,闾巷曾闻展骥才。预计三分平刻削,长驱万里独徘徊。谁知天狗流星坠,不使将军衣锦回。

躯糜身的形象,藉以抒写自己为国展力的宿愿。”基于此,赵先生把《白马篇》置于《与司马仲达书》和《乞田表》之间,大约太和三年(229)左右。但是,限于体例,赵先生的看法似未及展开,在《曹植集校注》所附年表中,同样未对此诗进行明确编年。

  笔者以为,赵先生的看法是富有启发意义的。通过对曹植所处时代的民族关系的细致考察,我们认为赵先生主张的后期创作说是基本可以成立的,但时间范围似应该宽一点,大约在太和三到六年(229—232)之间。

  从当时的民族关系看,《白马篇》中的匈奴与鲜卑,明确地指曹魏统治下的两个北方少数民族,并非泛指。这两个民族与曹魏政权的统领关系虽然疏远,但他们的稳定对曹魏政权的战略意义却非常重大。由于他们“天性骁勇,弓马便利”,有很强的战斗力,又地处边陲,一旦叛乱,征讨困难。加之曹魏的主要对手是蜀与吴,为了使匈奴与鲜卑不与蜀吴南北呼应,曹魏政权对他们的政策是以笼络为主,万不得已时才与他们开战。而匈奴和鲜卑则随其力量的强弱变化而时服时叛。所以,由于蜀吴的存在,他们之间的关系,曹魏政权是被动的,鲜卑和匈奴是主动的。如果匈奴和鲜卑不是同时采取敌对行为,曹植不可能呐喊着要“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主动挑起事端。

  据张可礼先生《三曹年谱》考证,曹植于建安十二年(207)随曹操北征乌丸,开始走上政治舞台,此时他十六岁。在这之前,匈奴于初平四年(193)和建安五年(200)发动了两次叛乱,分别被曹操和钟繇镇压,自此之后,匈奴基本臣服。建安十一年高斡被曹操击败,“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单于不受”,这是匈奴不敢与曹魏政权为敌。建安二十一年,匈奴南单于呼厨泉朝见后即留于曹魏,“使右贤王去卑监其国”(《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这是向曹魏政权表示的最大忠心。曹魏政权亦极力笼络匈奴,曹丕称帝时,“更授匈奴南单于呼厨泉魏玺绶,赐青盖车、乘舆、宝剑、玉玦”(《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在管理方面,曹魏政府于太原地区置护匈奴中郎将进行直接管辖,陈寿用一个“宠”字,恰如其分地揭示了曹魏政权对匈奴的态度。由于力量不足,加之获得了政府的优待,匈奴在曹丕统治期间亦无叛乱行为。但在魏明帝太和四、五(230-231)年间,匈奴开始叛乱,一度驱逐或杀害了护匈奴中郎将。为了平息叛乱,曹魏政权于此年“复置护匈奴中郎将”,并且在第二年(232)派兵征讨。也就是这一年,曹植去世(见《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相对而言,这段时间内鲜卑更为活跃。建安十二年(207)曹操北征乌丸时,鲜卑在阎柔的带领下“献名马以奉军”。建安二十三年(218)曹彰镇压代郡乌丸反抗时,鲜卑大人轲比能相助乌丸,但持观望态度,后见曹彰所向无敌,才请服。两年后曹丕继位,即命牵招为使持节护鲜卑校尉、田豫为乌丸校尉,持节并护鲜卑,利用鲜卑部族的内部矛盾,展开了对轲比能的军事行动,取得了相当大的胜利:“夷虏大小,莫不归心,诸叛亡虽亲戚不敢藏匿,咸悉收送。”魏明帝太和三年(228),田豫出塞征讨,被鲜卑轲比能部困于马邑,在阎志的调解下鲜卑撤围,后来牵招出兵支援,大败轲比能。接着幽州刺史王雄兼任护鲜卑校尉,抚以恩信,轲比能暂时屈服,“数款塞,诣州奉贡献”。但到青元年(233),轲比能又联合步度根叛乱,直到青龙三年(235)王雄派人刺杀轲比能才告一段落。这次叛乱发生距曹植逝世仅几个月(《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及《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列传》)。

  从以上可以看出,匈奴和鲜卑同时叛乱的时间大致是太和四年(230)到太和六年(232),所以,曹植《白马篇》的创作时间应该在此期间,更可能在战争初期,即太和四年(230)左右。

  由于创作时间在后期,所以这首诗表达的意蕴就显得相当丰富。因为诗中诗人以游侠自许,而游侠的生存状况在曹操和曹丕曹叡统治时期有天壤之别。在曹操统治的时代,游侠是颇受重视的。甚至曹操本人少年就任侠(《世说新语·假谲》),他所任用的将领中,多数有任侠的行为,这当与群雄逐鹿的情势相关,游侠此时发挥的是建设性的作用。而在曹丕统治时代,皇权在中原地区已经确立,游侠由于其自身特点,成了危害皇权的破坏力量,所以受到曹丕的严厉打击。他曾经就游侠问题专门下诏书:“丧乱以来,兵革未戢,天下之人,互相残杀。今海内初定,敢有私复仇者,皆族之。”这里“私复仇者”即指游侠,这也是对游侠的政治定性。这样,曹丕在是非决定权、生杀权上同游侠展开了争夺,这是统治者的本性所决定的。

  同游侠一样,曹植在曹丕统治时代属于被打击对象。曹丕继位伊始,就诛杀曹植党羽丁仪丁翼,并遣植就封国,第二年即授意监国谒者灌均罗织罪名,欲杀曹植,由于太后哭求,曹植方得免死,贬安乡侯,后又改封鄄城侯。黄初四年曹植朝见时又处处受刁难,幸亏太后相救,才免于一死。曹叡继位后,曹植的生存环境颇有改善,但仍被严加防范。曹叡不允许他参与任何政治,连单独谈论时政的机会都不给,《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记载:“植每欲求别见独谈,论及时政,幸冀试用,终不能得。”最终曹植绝望而逝。

  曹丕继位以后,曹植生活就以悔罪为主,朝见曹丕时“科头负鈇锧,徒跣诣阙下”,以后也战战兢兢的。因此,创作于后期的《白马篇》主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是向曹叡表明改过自新的意图。诗中的游侠已经和传统意义上的游侠形象迥异,从以往的任性而为、私自复仇变为为国捐躯、临难不苟的英雄志士,向曹叡传达的言外之意是自己决心改掉过去任情放纵、为个人利益争斗的劣迹(尽管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全心全意为曹叡冲锋陷阵,视死如归。

  曹植悔改的意图得到了曹叡的认可,所以死后被谥为“思”,但没有得到效命的机会,却产生了另外一个意想不到的影响。由于这首诗的艺术水准极高,后人着力模仿,在诗歌创作上形成了游侠诗系列。而且,《白马篇》表现的游侠精神,对后来游侠和游侠诗发生了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游侠理想的重塑,一是对游侠审美理想的重塑。

  二、对游侠理想的重新界定

  游侠主要是作为权威的对立面出现的。汪涌豪、陈广宏二先生认为,游侠的理想主要表现为绝弃庸常的情怀。具体表现为:一,为求公正平不平;二,任性纵情的疏放;三,绝弃男女之情(笔者按:这一点主要表现在魏晋南北朝以后)。这就意味着挑战统治的权威,所以主张中央集权者无不视之如仇雠。韩非子在理论上把游侠列为五蠹之一。汉代统治者更看不得他们分享最高权力,对游侠采取诛杀政策。汉武帝将郭解灭族,宣帝任严延年为涿郡太守,诛杀两高,又为颖川太守,诛杀原、褚首要人物,东海太守尹翁归,处死当地大侠许仲孙,成帝朝坚持打击政策,元帝朝更变本加厉,原是游侠的人做官也要受到处分(《汉书·杨胡朱梅云传》)。

  而且,除了冒犯统治者权威招致打击外,游侠由于自身的特点,使游侠理想受三方面因素制约:一是出路问题,二是游的问题,三是生活方式问题。

  关于游侠的出路问题,汪涌豪先生有过精辟的论述:“行侠就其本义而言,在于以一种无私无畏的精神行为,获得社会认同和道德荣誉,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付出的行为,而非世俗间以得利或生利为目的的获得行为。没有哪一类人可以赖此为生,或非得行此才能生存,自然也就没有哪一类人可以专擅其美。”这就表明,侠只具有利他性,具有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个人所能获得的主要是道德领域内的认同与赞许。它不属于一种经营方式,不会在给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给自己带来继续进行此活动的后续资本,当然也就不能给侠自己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从根本上说,它属于一种道德维护,这自然是一种侠的理想境界。这也决定了要做一个真正的侠必须有其他合理的谋生手段。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游侠缺乏正当的谋生手段和谋生技能。

  既然是游侠,那么流浪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流浪性形成了游侠“不治产业”的基本特点,如冯素弗“惟交结时豪为务,不以生业经怀”(《晋书·冯素弗传》)。生活方式上,游侠则显得相当狂放,他们仗义疏财,济人穷困,常常出手大方,如祖逖“轻财好侠”(《晋书·列传第三十二》)。

  从以上三方面分析可以看出:他们本身缺乏高超的谋生本领,生活又是四处流浪,他们的侠行作为一种非盈利性的无私付出性的行为,不但在精神上需要慷慨付出,而且物质上也要大量花销。因此,这三个方面构成了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来源问题。所以,要保持侠的行为的高尚性和连续性,必须找到一条合法的生活出路。

  这是相当困难的。他们的优势在于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出众的格斗本领,以及“为死不顾世”(《史记·游侠列传》)的胆量。既然他们出手大方又不想治理产业,又有一身出众的本领,那么最适合的谋生方式当然是抢劫。这不但更加使统治者仇视,也使侠客本身处于时正时邪状态,降低了侠义精神的高尚性。

  由于这种先天性制约,史书上的侠称得上高尚的寥寥无几,多数是一边仗义疏财,帮助别人,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一边又攻剽劫掠,危害着他们维护的侠义原则。如西汉的侠魁之一郭解“藏命作奸剽攻,休乃铸钱掘冢”(《史记·游侠列传》),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汉书·酷吏传》),赵季、李款“多蓄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汉书·何并传》),北齐毕义兴常劫掠行旅(《北齐书·毕义兴传》),曹操少时亦与袁绍持刀劫持妇女(《世说新语·假谲》),戴若思常常带领同伙抢劫商旅(《晋书·戴若思传》)。这种自我矛盾的生活方式,非常容易发展为单纯的抢劫,从而使游侠的末流逐渐向盗匪靠拢。

  当侠成为一种社会名望的时候,它本身也成了一些人谋生的手段。如郭解徙茂陵时,“诸公送者出千余万”(《史记·游侠列传》),薛安都“少骁勇,善骑射,颇结轻侠……远近交游者争有送遗,马牛衣服什物充牣其庭”(《魏书·列传第四十九》),沈光“交通轻侠,为京师恶少年之所朋附。人多赡遗,得以养亲,每致甘食美服,未尝困匮”(《隋书·列传第二十九》)。所以,游侠只要有名,就可以免去谋生的烦恼,这又滋长了游侠追名逐利的思想,背离了行侠的初衷。

  史书记载中品德最高尚的游侠只有朱家一人。他基本上代表了游侠的理想。他的侠行包括“所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既阴脱季布将军之厄,及布尊贵,终身不见也”(《史记·游侠列传》)。太史公对朱家评价极高,批评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他、羽公子,南阳赵调之徒所作所为,“此乃乡者朱家之羞也”。

  所以,统治者忌恨游侠,除了他们触犯统治权威,拒绝为统治者服务外,还因为游侠道德水准下降,打家劫舍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冲击了正常的社会道德伦理。

  但是,在汉末群雄逐鹿的特定情况下,游侠又表现出矛盾的双重性:一方面,他们重然诺,不顾生死而又本领高强,是一支左右割据力量存亡的重大力量,如为曹魏政权立下汗马功劳的臧霸、夏侯敦、典韦都是暴豪之侠(《三国志·魏书·臧霸传》、《三国志·魏书·夏侯敦传》、《三国志·魏书·典韦传》);另一方面,他们又破坏着割据势力的权威,尤其是三国鼎立,皇权在一定范围内得以确立的情况下。所以,如何给他们找一条出路,发挥他们的长处,限制其危害性,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这个课题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游侠放弃自己的原则,接受者制定的道德原则。这是一个改悔的行为,而曹植在曹丕、曹叡统治期间的生活就是检讨自己的言行,作出悔改的行动。于是,两条线在此交汇,创作题材和创作主体的契合,最终产生了《白马篇》这一杰作,并且通过艺术形式,很好地对游侠新的出路作了描述。

  在道德观念上,《白马篇》提出的最核心的道德,就是为公废私:“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在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同时通过改换概念,用国家观念替换君主观念。在封建社会的伦理中,君即是国,为国捐躯实际上就是为君主卖命。但这一转换并不是无意义的,因为游侠在一定程度上与君主对立,要让他们折节为皇帝卖命非常困难,而为国捐躯则符合游侠的公义原则,更有集体荣誉感,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游侠的尊严。虽然实质几乎一样,但后者更容易为游侠接受,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统治者在道德伦理上逐渐消解了君主与国家的差异,游侠也逐渐认可帝王是国家的代表,把自己纳入君主体制。同时侠的色彩也逐渐淡化,其身份亦渐渐消融于“学成文武艺,报效帝王家”的普通士人中。

  《白马篇》还改换和升华了英雄主义的内涵,用抵抗外族侵略的为国捐躯、视死如归的崇高精神取代了游侠以往推崇的私斗中“为死不顾世”的轻身精神。诗中的游侠见到“羽檄从北来”后,就“厉马登高堤”,然后“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以往游侠的民间私斗与为种族生存献身的精神相比,后者的价值无疑要大得多,体现的精神境界也有天壤之别,二者表现出的英雄形象也不可同日而语。

  曹植的游侠理论用新的内容取代了原来游侠理想中的不合理部分,增强了认识上的同一性,有进步的意义,但是它同时也舍弃了其中的合理部分,消解了人们对正义、公理问题的独立思考,大大削弱了人格的独立性,加强了奴性。这种理论是否由曹植提出,难以查考,但魏晋南北朝游侠诗的创作基本上接受了这一理论,却是非常明显的。

  魏晋南北朝诗歌里,以《白马篇》为题的诗歌现存九篇,除隋辛德源所作之外,其余无一例外地继承了为国献身的主题。如南朝宋袁淑诗云:“飘节去函谷,投佩出甘泉。嗟此务远图,心为四海悬。”(《全宋诗》)南朝宋鲍照诗云:“埋身守汉境,沈命对胡封。”(《鲍参军集注》)南齐孔稚圭诗云:“汉家嫖姚将,驰突匈奴庭。少年斗猛气,怒发为君征。”(《全齐诗》卷二)南朝梁徐悱诗云:“闻有边烽息,飞候至长安。然诺窃自许,捐躯谅不难。”(《全梁诗》卷十二)隋炀帝诗:“宛河推勇气,陇蜀擅威强。轮台受降虏,高阙翦名王。”(《全隋诗》卷三)

  《白马篇》把游侠精神往御边上引导,又可看作是边塞诗的先导,后世诗作往往截取御边一节,就成了比较纯粹的边塞诗。自南朝齐孔稚圭诗起,游侠诗中游侠的影子几乎脱尽。孔诗绝大部分为御边战争的描写,主人公“少年”已脱尽侠气,以“健”为特征,以扬名天下为自己的追求(“四海谁不倾”)。沈约诗亦主要是对战争过程的描绘,虽说主人公“匪期定远封,无羡轻车官。唯见恩义重,岂觉衣裳单”,尚可见侠不为高官厚禄,只为报知遇之恩的恩义思想,但由于其所报之恩为皇恩,又丧失了侠的其他特征,其形象与士中道德高尚者已无显着区别。这在南朝梁王僧孺、徐悱的诗中更为明显,前者“此心亦何已,君恩良未塞。不许跨天山,何由报皇德”,后者“报归明天子,燕然石复刊”,与感戴皇恩的朝廷将领毫无二致。到了隋炀帝的《白马篇》,内容就纯为朝中大将南征北战,为了建功立业(“轮台受降虏,高阙翦名王”),为了流芳百世而奋斗了(“流誉满旗常”)。

  而且,所有模拟《白马篇》的诗歌,无一例外地弘扬了《白马篇》改造过的英雄主义精神。南朝宋袁淑诗仍高扬侠气:“但营身意遂,岂校耳目前。侠烈良有闻,古来共知然。”但关注的已是国家民族的安危了(“嗟此务远图,心为四海悬”)。至南朝齐孔稚圭,扞卫国家安全、立功塞外的英雄主义成为诗歌的绝对主调,诗中“少年”一往无前:“左碎呼韩阵,右破休屠兵。横行绝漠表,饮马瀚海清。”同时代的王僧孺诗主人公不甘作文士(“安能对儿女,垂帷弄毫墨”),希望为国家东征西讨,扬国威,壮国气(“豪气发西山,雄风擅东国。飞鞚出秦陇,长驱绕岷僰”)。徐悱诗中主人公则认为自己与古代名将齐肩,希望有机会像他们一样建立不世功业(“雄名盛李霍,壮气能彭韩。能令石饮羽,复使发冲冠”)。隋炀帝诗的主人公则完完全全体现了一个为国扬威的将领的追求(“英名欺卫霍”)。

  《白马篇》的同题模拟之作,自始至终都表现出对皇权的忠心,自觉担负着保家卫国的大任,弘扬着民族英雄主义精神,并且在题材上做出了重大创新,实现了游侠诗向边塞诗的转变。这并不是孤立的现象,魏晋南北朝时期创作的非同题模拟的游侠诗,亦受到《白马篇》同样的影响。

  南朝陈后主君臣曾以一位游侠刘生为题创作了一组同题诗。关于刘生的身世,台湾学者林香伶在《试论乐府诗中拟乐府县现象的雕塑与再造——以游侠诗〈刘生〉系列创作为例》中经过考察认为:“‘刘生’身世仍旧成迷,也许我们必须勉为其难地接受他是诗人杜撰想象的说法。”不过在传世文献中,《乐府诗集》提供了刘生的身份信息:“齐梁以来为《刘生》辞者,皆称其任侠豪放,周游五陵三秦之地。或云抱剑专征,为符节官,所未详也。”由此可知刘生乃游侠,也许有作为将领出征的经历,这跟曹植《白马篇》的主人公身份非常接近。

  或许刘生做出了某种让皇权满意的行为,使他们自发对之歌颂,或许因陈后主的诗赞赏汉代大侠(“系钟蒲璧磬,鸣弦杨叶弓。孟公正惊客,朱家始买僮”)解除了和诗者在创作上的禁忌。诗歌中刘生侠的形象比《白马篇》较为突出,最突出的特征是豪荡倜傥。徐陵、江总、江晖都对此大加赞赏,徐陵诗云:“刘生殊倜傥,任侠遍京华。”江总诗云:“干戈倜傥用,笔砚纵横才。”江晖诗云:“刘生代豪荡,标举独荣华。”这是刘生的人格魅力引起的感动。但之所以能作为陈国君臣的创作题材,还在于刘生曾经为报效朝廷而英勇作战,但仕途却十分不顺,被“摈压”排挤,沉沦驿馆多年(徐陵诗:“高才被摈压,自古共怜嗟。”江总诗:“置驿无年限”),去世时或去世后因某种机缘为陈后主君臣所知,引起了他们共同的“怜嗟”。如果刘生真有其人,他的行为正好是曹植《白马篇》所设计的游侠出路的具体实践,遗憾的是这位解除了反抗个性的游侠生前没有被统治阶层接纳。

  此外,以《结客少年场行》为题的游侠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比较多。这类侠没什么理想,思想境界也不高,往往一冲动便白刃相向(鲍照诗:“失意杯酒间,白刃起相仇”),所以他们的“游”与侠行无关,不过是杀人后被迫亡命天涯(鲍照诗:“追兵一旦至,负剑远行游”)。特别是吴均诗中主人公被赞扬不过是为君主除掉了君主所忌恨又不好公开处理的刺头,明显属于刺客一类人物,在他的身上根本看不到侠所主张的公平与正义。由于他们侠义精神极端淡薄,所以他们把功名利禄看得尤其重要。鲍照诗中主人公亡命三十年后回来见到“扶宫罗将相,夹道列王侯。日中市朝满,车马若川流。击钟陈鼎食,方驾自相求”的富贵生活没有他的份,感到无比伤感:“今我独何为,坎懔怀百忧。”吴均诗中主人公替君主刺杀仇怨后,喜滋滋地称颂君主的封赏:“报恩杀人竟,贤君赐锦衣。”对由此而获得的功名感到骄傲,而且鄙薄文士靠通经猎取功名的路子:“顾看草玄者,功名终自微。”虽然二诗的主人公在功名富贵上结局不同,但在背离侠的精神、完全臣服于皇权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刘孝威的《结客少年场行》脱离了鲍、吴模式,在精神上尽力模仿曹植《白马篇》,把诗歌的境界提高了不少。这更表明曹植《白马篇》影响的重大,它不但引导着游侠们的人生选择,同时也是提升市井之侠精神境界的一剂良药。

  其他如张华《壮士篇》,主人公既有报效国家的壮志(“濯鳞沧海畔,驰骋大漠中”),又希望由此猎取功名(“功名宜速崇”),同时还有强烈的英雄主义追求(“独步圣明世,四海称英雄”),同样遵循着曹植《白马篇》规划的人生之路。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自曹植《白马篇》创作后,游侠诗中游侠的出路就基本上确定了一个范式。诗中游侠境界高者因公废私,以名节自任;次者以封赏为目的,以立功为手段,并获得英雄名声;再次者则纯为功名富贵,或者以立功边塞为猎取手段,或者不拘手段,唯以能否取富贵为准则。总之是以改弦易辙、服务皇权为主导思想。因此,《白马篇》对游侠理想的规范与重塑,影响是极大的。至于这种影响对游侠本身是否也同样大,则难以直接考证。但在魏晋南北朝,大力弘扬这种游侠文化的士族掌控着绝对话语权,非常注重声名的游侠要想从他们那里获得好的名声,无疑会迎合他们提倡的游侠精神,所以这首诗对魏晋南北朝的游侠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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